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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拓展资料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追回损失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 一,涉及刑事犯罪的: 1、报警由警察将罪犯绳之以法,同时追回损失; 2、到法院起诉一些刑事自诉案件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涉及民事纠纷的: 1、协商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 2、仲裁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 3、起诉到法院起诉维权。以上就是关于“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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