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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图1)

方法如下:

1、以苏州市为例,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苏州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只要在苏州本地没有正常就业(未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也没有在老家或其他城市找到工作并缴公积金的。

3、需要在半年以后,带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提取人的任意一张由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和苏州银行发行的有效借记卡),到苏州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4、离职者只要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告知新单位,不需要自己办理任何手续。单位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启封手续,即可继续缴存,等符合条件时可以随时提取。

离职后公积金不能全部提取出来,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但如果你是在月初或月中离职,上个月的公积金可能还没有转入个人账户,建议要等到每月20号以后去办理会比较好一些。具体申请需要的资料可参照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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